上海落户 办居住证吗
在上海落户后,不需要再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是针对非上海户籍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工作、学习等情况下申领的证明文件,主要用于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医保、购房购车资格等)。一旦成功落户上海,即成为上海户籍居民,身份已从“外来常住人口”转为“本地户籍人口”,原有的居住证功能将被户口簿和身份证所替代。
具体说明如下:
-
落户即取得户籍: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应届生落户等方式成功落户上海后,申请人会获得上海市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随后将原籍户口迁入上海,并在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领取新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此时,您已是上海市民,不再属于“居住”性质的管理范畴。
-
居住证自动失效或注销: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交原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公安机关会在系统中注销该证件,因为同一人不能同时拥有上海户口和居住证。若未主动交还,居住证也会因户籍变更而自动失效。
-
公共服务由户口覆盖:落户后,购房、子女上学、社保医保、车牌拍卖等原先依赖居住证的权益,将直接通过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流程更简便,且不受居住证积分限制。
-
特殊情况提醒:
- 若正在申请落户但尚未完成,仍需持有有效居住证以维持相关资格(如积分满120分、满足居转户年限等)。
- 落户过程中,建议保留居住证至户口正式办妥,以防中间环节出现问题影响过渡期权益。
总之,上海落户成功后,居住证不再需要,也不应继续使用。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和证件注销,全面享受本地户籍居民的权利与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