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结婚落户需要居住证
在上海结婚后申请落户,并不一定必须持有居住证,但实际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目前上海的落户政策主要分为几种途径:人才引进、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投靠落户等。结婚落户属于“配偶投靠”类,适用于与上海户籍居民登记结婚的外省市配偶。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配偶投靠落户的基本条件包括:
- 结婚登记满10年;
- 配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
- 外省市配偶年满35周岁;
- 在上海有合法固定住所;
- 双方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此类投靠落户中,居住证不是硬性要求,但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通常需要在上海长期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部分区可能要求提供居住证明或实际居住材料,以核实其真实居住情况。
然而,如果希望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即持有居住证满7年并满足其他条件),那么居住证则是必要前提。这种方式常见于通过工作、社保、职称等积分落户的情况,与结婚无直接关系。
此外,若结婚对象是上海郊区户口(如崇明等),或属于支内、知青回沪人员等情况,配偶投靠年限可缩短至7年甚至更短,但仍需满足相应条件。
总结来说,仅因结婚申请投靠落户,政策上不要求必须持有居住证,但需满足结婚年限、年龄、住房等条件。而居住证更多用于“居转户”或积分落户等其他渠道。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了解最新政策和具体材料要求,避免误解延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