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落户细则
上海居住证转落户(即“居转户”)是外地户籍人员通过长期居住和工作逐步获得上海常住户口的重要途径。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主要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累计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
- 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
-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积分与职称要求
持证期间需在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且个人所得税与社保基数匹配。同时,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且所持证书与工作岗位一致。
三、激励条件(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 在本市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满足相应工作年限;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纳税达标;
- 博士学位或列入本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
四、单位资质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人事管理资质,并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
五、申请流程
- 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 材料包括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 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六、其他途径
除常规居转户外,还有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投靠落户等渠道,符合条件者可选择更优路径。
注意: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局”官网或咨询各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总体而言,居转户强调稳定就业、持续纳税和专业能力,适合长期在上海发展的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