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是累计
上海落户中的居住证积分和居转户政策确实涉及“累计”概念,但需明确具体政策要求。
在上海,通过“居转户”(即持有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方式落户,通常要求持证时间累计满7年。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申请居转户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这里的“累计”一般指在申请前的最近7年内,居住证、社保和个税均保持正常缴纳,且无长时间中断。虽然政策允许短期断缴(如因换工作等合理原因),但累计断缴时间过长可能影响资格认定。
此外,居住证积分制度也采用累计方式。申请人通过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紧缺专业等因素积累积分,达到120分可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积分是动态累积的,部分指标(如社保缴纳年限)随时间自然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累计”不等于“断续无序”。居转户审核中,社保和个税的缴纳记录必须匹配且持续稳定,频繁跳槽或长期断缴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同时,7年期间需在同一单位或关联企业工作,体现稳定就业。
近年来,上海对重点人才放宽了落户条件,如在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工作的紧缺人才,可缩短至3至5年居转户,但仍要求社保和个税连续缴纳,强调“累计”的合规性。
总之,上海落户中的居住证时间、社保和个税缴纳均以“累计”计算,但实际操作中更注重连续性和合规性。建议申请人保持居住证有效、社保和个税按时足额缴纳,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