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落户
《上海市居住证》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落户”,它是一种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沪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学习等状况的证件。持有居住证可享受部分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险、公积金贷款等,但不改变户籍性质。
若想通过《上海市居住证》实现“落户”,需满足上海市积分落户及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目前主要途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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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取得本市高级技师证书等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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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期间积分达标:
上海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享受更多公共服务,但积分本身不直接导致落户,仅为居转户的前提条件之一。 -
人才引进快速通道:
对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政策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无需满7年居住证,审批更为快捷。 -
应届毕业生落户:
部分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落户,与居住证关联较小。
总之,《上海市居住证》是实现落户的重要基础和过渡工具,但真正“落户”需满足年限、社保、个税、职称或积分等综合条件,并通过人社局审核。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合理规划落户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