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之后居住证积分
在上海落户后,居住证积分制度将不再适用。一旦成功落户上海,个人身份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沪籍人员”转为“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地居民”,原有的居住证及积分系统自动失效。
居住证积分主要面向尚未落户、但需享受部分市民待遇(如子女教育、医保、购房购车资格等)的外来常住人口。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享受相关公共服务。而上海落户意味着获得正式户籍,直接享有完整的市民权利,无需再通过积分来获取公共服务。
落户后,原居住证会被注销,社保、公积金等也将按照本地户籍政策执行。例如,购房方面,沪籍家庭在限购政策上更宽松;子女教育可直接参加中高考,无需满足积分要求;就业、创业、养老等方面也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此外,已落户人员无需再续签居住证或申报积分,也不必担心因积分不足影响生活工作。不过,若存在配偶、子女等随迁人员未同时落户,则他们仍可能需要办理居住证并申请积分,以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总之,上海落户是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升级版”结果。积分是通往落户的途径之一(如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等方式积累条件),一旦完成落户,积分使命即告完成,后续按户籍政策管理即可。因此,落户后无需继续关注居住证积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