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申请条件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是外地户籍人员在沪落户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的政策,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须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7年。
-
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
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无严重偷漏税行为。
-
职称或技能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相应岗位;
- 持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市工作且与所从事职业匹配。
-
无不良记录:持证期间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违法违纪行为。
-
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人应在本市被注册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合法工作,且单位正常为其缴纳社保和个税。
激励条件(可缩短年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 近连续3年缴纳个税额较高(通常指高于全市平均两倍以上);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纳税达到一定标准。
其他特殊通道:
- 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更宽松政策,如缩短年限、放宽职称要求等。
- 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直接落户,不受居转户年限限制。
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