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上海落户材料
申请上海落户(常住户口)通过工作居住证(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或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定年限并符合条件)的主要材料如下,适用于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等常见途径:
一、基本材料: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证件照(标准一寸白底);
- 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如适用);
- 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申报条件提供)。
二、工作与社保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一般要求持居住证期间累计满7年,且最近连续缴纳);
-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与社保缴纳时间匹配,体现稳定就业)。
三、住房相关材料:
- 本人或配偶名下在上海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如无房产,需提供租赁备案合同及房东身份、产证信息(部分情况适用)。
四、单位申报材料:
- 用人单位开具的落户申请函;
-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信息及介绍信;
- 单位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依法用工等)。
五、其他补充材料(视具体情况):
-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 随迁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 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如以积分达标申请);
- 特殊人才证明(如高新技术项目、获奖证书等,适用于人才引进)。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不同落户渠道(如居转户、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登录“上海人社”官网查询最新政策;
- 材料提交后需通过初审、公示等流程,审批周期通常为3-6个月。
建议提前准备并核对材料完整性,确保社保、个税、居住证时间连续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