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随迁
上海居住证落户随迁是指持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满足积分、社保、个税等条件后,通过人才引进或居转户政策申请落户上海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落户。随迁是上海落户政策中重要的家庭保障措施。
申请随迁的基本条件包括:主申请人必须符合上海落户政策(如持有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满7年、依法纳税、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等),且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随迁人限于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若子女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也可申请随迁。
随迁过程中,配偶无需在上海就业或缴纳社保,也不强制要求持有居住证,但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如有)等,证明亲属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不等于随落。若主申请人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配偶和子女可能无法直接落入该集体户,需另行解决落户地址问题,如转入主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房产或公共户。若主申请人落户自有产权住房,则配偶和子女可一同迁入该房产地址。
此外,随迁申请与主申请人落户同步进行,不可事后补办。因此,在提交落户申请时,应一并提交随迁人员的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随迁人员将获得上海市户籍,享受本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总之,上海居住证落户随迁政策为来沪人员的家庭团聚提供了便利,但需提前规划、准备齐全材料,并确保主申请人完全符合条件。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最新政策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