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居住证落户条件
持有上海居住证转为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依据上海市现行政策(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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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要求: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居住证需连续持有,补办或中断时间较长可能影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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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缴费需正常、连续,补缴一般不超过3个月且需合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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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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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条件: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及以上,并与所从事岗位相符。若近4年内在本市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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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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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要求:申请时所在用人单位应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且单位资质良好。
优先或缩短年限情况: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满足其他条件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条件者,可适当放宽。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如科技进步奖、劳动模范等),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配偶及子女随迁: 主申请人落户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并符合相关计生政策。
申请流程: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意: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