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 档案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过程中,个人档案是重要材料之一。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申请居转户需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用于核实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及社保缴纳等信息。
档案一般应为由人才服务中心或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管理的“完整人事档案”,包含高中以来的学籍材料、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评定材料等。档案须密封、加盖公章,不得由个人自行拆封或提交散页材料。
若档案缺失,需及时补办。例如:高中毕业证遗失,可回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并加盖公章;工作经历缺失,可补充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和单位在职证明等佐证材料。档案存放地应为户籍地或上海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未在上海存档,需先将档案调入上海并由指定机构审核。
申请居转户时,档案通常由受理机构(如区人才服务中心)调阅,申请人无需自行递交,但需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档案审核周期一般为几周,期间可能被要求补充材料。
特别提醒:非国有单位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或档案在个人手中的,应及时联系户籍地人才市场或上海有资质机构托管档案,确保符合落户要求。
总之,档案真实、完整、合规是居转户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建议提前核查档案状态,避免因材料问题延误落户进程。具体要求可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