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居住证落户条件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是外来人口落户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申请居住证转户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以最新政策为依据,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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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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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社保一般不计入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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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居住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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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技能要求: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中级职称),并受聘相应岗位;
- 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二级及以上),并在相关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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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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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人应在本市被评聘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单位工作,且该单位注册地在本市。
特殊人才可缩短年限:
- 持有居住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如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取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或被聘为高级管理岗位者,可适当缩短年限。
- 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经认定后可优先办理。
随迁条件: 主申请人符合条件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配偶也需持有居住证,并符合相关计生和无犯罪要求。
办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经初审、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政策动态,因政策可能随城市发展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