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体依据上海市现行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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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如有中断,累计时间需达到8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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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需为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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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申请前的最近连续3年中,每年应纳税额均达到一定标准(通常指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无偷漏税行为)。对于企业主或个体经营者,也有相应纳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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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条件: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所从事岗位相符。若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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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犯罪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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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申请需由注册地在上海、依法纳税、信用良好的用人单位提出。部分重点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单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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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达标: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前达到本市规定的积分标准(目前为120分),并通过积分管理系统审核。
特殊人才通道:
- 持有居住证并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高级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等,可缩短年限或简化流程。
- 在上海作出重大贡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申办。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建议申请人提前规划,确保社保和个税连续合规,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调整。落户审核周期较长,通常需数月时间,需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