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居住证 落户材料
在上海申请居住证积分或转为常住户口(落户),需根据具体政策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常见情况的材料清单,适用于通过居住证积分、人才引进、居转户等途径落户:
一、基本材料(通用):
-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页);
-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照片(一般为一寸白底);
- 居住地址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居转户(7年居住证落户)所需补充材料:
- 劳动合同: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长期劳动合同;
- 社保缴纳记录:连续7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符合缴费基数要求;
- 个税缴纳证明:与社保匹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学信网可查;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建议积分达到120分以上);
- 随迁家属材料(如有):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三、人才引进或应届生落户(非居转户途径):
- 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单位录用证明或调令函;
-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如高级职称、获奖证书等);
- 档案材料:由人才服务中心调档并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社保和个税必须由同一单位缴纳,且不能中断;
- 居住证续签要及时,确保连续持有;
- 建议提前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和材料清单。
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并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获取个性化指导。政策可能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