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要求
在上海申请落户,持有居住证是重要前提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途径落户,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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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必须依法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累计持证时间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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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持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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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无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且按时足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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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本市被聘任或签订稳定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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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持证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相应岗位;
- 或获得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
- 或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且单位属于重点产业、机构或人才紧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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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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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或租赁备案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符合规定。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者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列入本市人才引进目录的紧缺急需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由用人单位协助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