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家属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申请落户时,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主要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积分、社保、纳税等条件的人员,在转办常住户口(即“居转户”)过程中,其配偶、子女和部分父母可作为随迁家属一同落户。
一、随迁家属范围:
- 配偶:需提供合法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一般要求婚姻关系存续一定年限(通常为持证期间)。
- 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酌情纳入。
- 父母: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人是独生子女,且父母年满60周岁、上海无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但此类情况通常不通过“居转户”途径,而是走专门的投靠政策。
二、随迁基本条件:
- 主申请人必须符合上海市居转户的各项条件,如持有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社保满84个月、依法纳税、职称或技能等级达标、无不良记录等。
- 随迁家属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并配合进行政审和户籍核查。
- 配偶若随迁,一般不要求就业或居住证积分,但需无犯罪记录。
三、注意事项:
- 随迁家属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申报,后期无法补办。
- 落户后,家属将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享有本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市民待遇。
- 若主申请人通过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其他渠道落户,随迁政策可能略有不同,通常更为宽松。
总之,上海居住证转户口允许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是家庭整体落户的重要途径。建议提前规划居住证积分、社保缴纳和材料准备,确保主申请人顺利落户,家属同步迁移。具体政策可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