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转
上海落户中的“居住证转户籍”通常指通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相关条件后,申请转为上海常住户口的政策路径,最常见的是通过“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及“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居转户)政策。
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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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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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需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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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申报期间无不良纳税记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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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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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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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与岗位匹配:用人单位需注册在本市,具有用人自主权,并能为申请人提供稳定工作岗位。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通过所在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凭证、学历职称证书等。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科技奖项;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人才;
- 博士学位或高级专家等特殊人才,可能适用更宽松政策或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政策细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办理进度。居转户审批周期较长,通常需数月时间,需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