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居住证落户
2017年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16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该政策为长期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员提供了转为上海常住户口的途径。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一般不计入);在本市被聘期间依法纳税;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对于符合激励条件的人才,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能等级、在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例如,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较高的技术管理和科技创业人才,持证年限可缩短至5年。
申请流程包括:单位注册并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学历职称证书等),经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复核后,公示通过者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政策继续强调“总量调控、择优准入”的原则,落户名额有限,审核严格。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具备人事管理资质,并承担协助申报责任。此外,居住证积分制度与落户政策相衔接,高积分者在评审中具有一定优势。
总体而言,2017年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注重申请者的稳定就业、持续贡献和专业能力,体现了对高素质、长期服务社会人才的倾斜。建议申请人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职称等条件持续合规,以提高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