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上海材料
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需准备以下主要材料,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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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 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和本人页);
-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视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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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
- 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落户要求(通常需累计持证满7年,且近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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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职称材料:
- 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 如通过职称落户,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明及相关评审材料,并确认该职称可对应加分或满足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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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个税缴纳证明:
- 近7年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记录(可通过“上海人社”APP或社保中心打印);
- 对应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大厅获取),要求依法纳税、无断缴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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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证明:
- 本人或配偶在沪名下的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合同及相关居住证明;
- 落户地址需真实有效,若落户亲属房产,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同意落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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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材料(如有):
- 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专利、表彰等,提供相关证书;
- 配偶随迁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就业或居住证积分材料;
-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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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要文件:
- 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申报并达标);
- 落户申请表(可在“一网通办”平台下载填写并单位盖章);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推荐函。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导致申请失败并影响信用;
- 建议提前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或“随申办”查询个人积分及资格;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拨打12333人社热线确认。
准备齐全后,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或前往各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