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落户政策
上海市居住证落户政策主要通过“居转户”途径实现,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转为本市常住户口。该政策适用于长期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员。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 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社保缴纳: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个税缴纳: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与社保记录一致;
- 职称或技能要求:持证期间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岗位相符;
- 无违法记录:持证期间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者,若满足以下任一优先条件,可缩短年限或加快办理: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专业对口,持证满5年、社保满5年即可申报;
- 近连续3年缴纳个税排名位于本市前10%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满5年的,可适度倾斜;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有重大贡献者(如科技进步奖、优秀人才称号等),可缩短年限或直接申请。
此外,上海还设有其他落户通道,如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应届毕业生落户等,与居转户并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与同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且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申请材料包括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学历职称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政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执行,每年根据人口调控目标动态调整,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总体而言,上海居转户政策注重长期稳定贡献,强调能力、纳税和守法记录,体现了“积分+贡献”的导向。
